《魚我所欲也》(4)
【文體介紹】
《孟子》共七篇(七篇復分上下),每篇有不同章節,各章不相連貫。《孟子》以散文形成寫成,論證嚴密,雄辯滔滔是其特色。
【主旨】
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但在特殊的情況下,我們無何選擇,惟有坦然面對死亡,這即孔子所說:「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孟子把孔子有關思想發揚光大,他認為人之所以能在生死關頭放下名利之私,覺得「所欲有甚於生者」,是因為人有「羞惡之心」,這是人性的根本,這種善端人人皆有,可是並非人人能保持,只有「賢者能勿喪耳」。
【文章分析】
內容分析
全文分可分成四個層次。
第一層,由開首「魚,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義者也」。是全文的總綱,提出全文的主旨:「捨生取義」。
第二層,從「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先從正面論述:生命雖然可貴,但是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會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雖然可怖,但是有比死亡更可怖的,所以,不會避開死亡。所謂「甚於生者」,就是指「義」;「甚於死者」,就是「不義」。於是,為了「義」,可以「捨棄生命」;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接着,反面申述。正反對照,闡釋論點。
第三層,從「如使人之欲莫甚於生」到「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進一步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人人都可以做到「捨生取義」。
第四層,從「一簞食」到「此之謂失其本心」。用兩個設例作說明,第一例寫為了尊嚴,就算捱餓也不吃「嗟來之食」;第二例寫為了俸祿而棄禮義,兩例對比,說明有些人不能做到「捨生取義」,只是「失其本心」。本心,是指差惡之心(據宋儒朱熹解釋),能夠保有「本心」,就可以「捨生取義」,就可成為聖賢了。
技巧分析
「魚我所欲也章」充分反映了孟子論證嚴謹,雄辯滔滔的特點,現簡述如下:
(一)
論證嚴謹,強化論點
(1) 類比論證:魚和生命;熊掌與道義,均有其共通的特點,同樣是可貴的東西,兩者兼得固之然可喜,但有時我們不能不作抉擇,需要二者選其一,孟子建議我們「舍魚而取熊掌」及「舍生取義」。道義高於生命是抽象的理論,孟子用魚和熊掌具體的事類推至「捨生取義」的道理,讓讀者易於理解明白。
(2) 舉例論證: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說明「本心」的重要。微不足道的「簞食,豆羹」,當它關乎生死的時候,「呼爾」、「蹴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接受,這就是人的「本心」──「羞惡之心」的表現。
以「不辨禮義」地貪求「萬鍾」為例,說明以前講求道義的我,為了「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喪失「本心」。
(3) 對比論證: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鍾」作對比。「萬鍾」雖然豐厚,但是,「萬鍾」決定於「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這只是物慾上的滿足;而「一簞食,一豆羹」能得到則可維持生命,但不屑受之是因為尊嚴,可見比「萬鍾」更重要。通過對比,即知拋棄禮義,貪求富貴,是不值得的,從而可見「本心」的重要。
另外再把有關設例作對比,先前為了尊嚴,令捱餓也不吃「嗟來之食」;後來為了俸祿而棄禮義,兩例對比,說明有些人不能做到「捨生取義」,只是「失其本心」。
(二)
活用排偶,增強氣勢
「魚我所欲也章」運用了大量排偶句,例如「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偶句)「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偶句)「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排比)運用排偶句的好處是一氣呵成,增強文章的氣勢,亦可間接加強文章的說服力。
(三)
恰當反問,引導思考
「魚我所欲也章」亦多次運用了反問句,如「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善用反問句,引導思考,讓讀者自行認識到道義的價值比生存還要高。
(未完,待續)
文:廖sir、二喬工作室(中文教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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