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2)
【孟子所倡導的捨生取義精神】
性善說
孟子是戰國時期的儒家中堅份子,他繼承孔子的學說,又把孔子之說發揚光大,其中性善之說,可說是孟學的其中一大貢獻,而「魚我所欲也章」的「捨生取義」精神,亦是由性善論而來。
性善說,不是指人是善良的,而是指人有一些善良的德性,孟子認為人和禽獸的分別很微小,「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相差不多),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下》)孟子指出人和禽獸的分別只有一點點,這一點不是外貌或聰明才智,而是我們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種善端(詳見附錄《論四端》一文),這四端人人皆有,不論貧富賢愚均是與生俱來,能夠擴而充之便成「仁、義、禮、智」四種德性。可是很可惜,不要說擴充四端,能夠保存四端的人已很少,甚至有些人淪為與禽獸無異之輩,為甚麼?「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告子上》)意指人之所以喪失其善良的本心,就好像斧頭對付樹木一樣,每天不停砍伐,良心和林木一樣所剩無幾。簡單來說,就是有些人放任自己,拋棄了善良的本性之故。如何可以保留並擴充善良的本性,孟子認為道理很簡單,「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告子上》)、「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只是追求已喪失的善良之心便可以,做與不做,全靠自己。
道義的最高境界
羞惡之心,是指人類會對自己所做的事引以為恥,將這種羞恥之心擴而充之就成為義。義者,做合乎道義的事,義的重要性是讓我們知道甚麼可做不可做,假使人沒有羞恥心,則甚麼事情也去幹,人與人的關係就和禽獸沒有分別。
《禮記‧檀弓下》記錄了一則故事,某年齊國饑荒,富人黔敖在路旁設食施捨給窮人,他看見路上一個捱餓的人,用不敬的語氣對這位窮人說:「嗟,來食。」窮人對黔敖說他就是因為不吃「嗟來之食」才弄到這田地,後來黔敖對那位行人道歉,但那位瀕死的人覺得尊嚴受損,寧願餓死路旁也不接受施捨。這故事的重點不在於黔敖的態度,也不在於路人應否接受道歉而就食,而是想說明人的尊嚴比生命來得重要!
道義與生命,在一般情況下都可以並存,但當兩者有矛盾需要取捨時,應如何抉擇呢?信奉儒家學說的人會毫不猶疑選擇道義,到了孟子,他再進一步把有關思想系統化,他認為如果世上沒有東西比生命更重要,沒有東西比死亡更惹人討厭,則人類會如禽獸一樣,為求生存會無所不為,整個社會就成為率獸食人的社會。重道義的原則由羞惡之心而來,本來人人都擁有,可惜的是,社會上很多人受個人私慾所影響而「失其本心」,而社會也變成人慾橫流的醜惡世界。
孟子所說的「捨生取義」,是達成義的最高原則,他並不是叫大家輕視生命,而是在特殊的情況下認真考慮生死問題,如果所做的事情合乎義,就算一死也在所不惜。例如宋代的文天祥,他起兵抗元,結果兵敗被俘,元人多番威迫他不肯屈服;又以丞相之位利誘他,可是他也不為所動。他並非不重生命,但更重視原則,面對強權無所畏懼,最後從容就義!面對死亡仍能「從容」待之,就正正因為文天祥覺得道義比生命重要,犧牲性命是合理不過的選擇。
孟子是「捨生取義」的倡導者,其學說深深植根於歷代讀書人心中,而歷代不少讀書人用實質行動把孟子的精神體現出來,為中國歷史留下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未完,待續)
文:廖sir、二喬工作室(中文教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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