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第3題屬題屬論說文題型,這已成為定式,相信今年也不會改變。有關的題目又何細分成兩類,一類是沒有提供任何資料的,如「談傳統往往是創新的包袱」(2016)、「談知己/談敵人」(2018)。另一類會提供資料,當中包括正反意見,如「談憤怒」(2017)、「讀書無用」(2019)。兩類題目的處理手法分別不算大,但有些細節不盡相同,下文會詳談。
做好審題
審題仍是第一步的指定動作,但論說文的審題要更仔細周密,丁點兒偏差也不可接納。例如有同學把2019年「讀書無用」的讀書誤解為考試,結果是整篇文章大談考試成績不代表一切,這樣錯誤理解,一定慘淡收場!有關當局沒有要求考生一定要為關鍵字詞下定義,但如選答此題的考生,一定要在心中為這些字詞定下明確定義,文章往後的鋪排,應循自己定義的方向發展。
資料和沒有資料的分別
試題提供資料和沒有提供資料,構思時是略有分別的。假如試題沒有提供資料,如2018年的「談知己」或「談敵人」,只要在知己或敵人的範圍立意便可,舉例來說文章以「敵人為自己最大的諍友」立意,只要全文環繞此主題鋪排論述便算達標。但如題目有提供資料,討論的方向應跟從提供的資料去發揮,如2019年的試題,在「讀書無用」前引用了一句俗語「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平白提供多了一句額外的資料,是否可以不用理會呢?答案是否定的,換言之,「讀書高」是討論重點之一,認同的話可證明讀書無用,否定的話可證明讀書無用或讀書不一定有用。總的來說,題目如有提供資料,構思時是要兼顧的。
立場明確
論說文必須有明確的立場,不然就不是論說文了。明確的立場不一定是認同或不認同,也可明確指出在不同情況下認同,在某些情況下會不認同。以2019年的試題為例,文章既可認同讀書無用或否定讀書無用的看法,也可指在某些情況下讀書確是無用,但有時讀書卻有一定價值。立場如何,不會影響評分,但最重要是立埸清晰,切忌含混不清。
需要正反論證嗎?
是否需要正反論證,須視乎題目而定。假如題目沒有提供正反的資料,如2018年的「談知己」或「談敵人」,可以不必從正反立論。但像2019年的試題,提到有人認為讀書有很高的價值(「惟有讀書高」),也有人認為讀書無用,則無論你的立場如何,正反的意見皆應討論,討論後才能證明你自身的立場正確。
適切舉例
若要寫好一篇論說文,舉例是免不了的。近年考評局經常批評考生的例子不適切,很多考生都喜歡背誦一些例子,又或引用12範文的內容作例,但很多時東拉西扯而無關宏旨,等而下之是胡亂引例,資料錯誤。由此可知,例子不當效果適得其反,所以引例時必須琢磨推敲。引用例子必須作適當說明,解釋例子和論述的關係。
順帶一提,有同學曾問筆者:英文科可創作一些例子,例如胡亂作一些數字作說明,中文科是否也可容許考生這樣做?答案是如非設例,創作例子(例如創作一句話是某位科學家所說)是絕對不能接納的!
順帶一提,有同學曾問筆者:英文科可創作一些例子,例如胡亂作一些數字作說明,中文科是否也可容許考生這樣做?答案是如非設例,創作例子(例如創作一句話是某位科學家所說)是絕對不能接納的!
一定需要駁論嗎?
有同學曾問,某些老師曾對他們說,如要論說文取得高分一定要有駁論,能破能立,才是一篇好的論說文,事實是否如此呢?一篇文章如做到能破能立,條理分明,當然會是好作品。但沒有駁論,文章立論清晰,脈絡分明,例證豐富,也同樣會是一篇好作品。相反如刻意加入駁論,但邏輯錯誤,內容紊亂,一樣會是下下之作,所以一定要有駁論才取高分之說並無根據。
首尾呼應
論說文的結構佈局可以千變萬化,但筆者認為首尾呼應之法最宜考生在考試時採用,特別是寫作能力中下的同學,更宜採用這種手法。開首立論,中間以不同論點呼應立論,最後總結自己的立論,這種總分總的文章結構,予人一目了然的感覺,寫來又易掌握,在考試時最合用。
以上幾招,希望各位準考生在文憑試中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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