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介紹】
《六國論》原題為《六國》,「論」為後人所加。本文屬歷史評論,歷史評論乃就史事或歷史人物作出評論,為論說文的一種。
【主旨】
本文剖析六國滅亡的原因,在於割地賄賂秦國,這樣令秦國不斷壯大而六國更積弱。實際上作者在借題發揮,諷剌北宋朝廷對遼、夏的妥協政策,希望為政者以史為鑑,不要重蹈六國滅亡的舊路。
【文章分析】
內容分析
全文結構嚴謹,重點分明。
首段開門見山,「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一方面否定前人認為六國兵器不及秦國、戰略失誤的觀點,另一方面單刀直入,確立「弊在賂秦」的中心論點,用先破後立之法點出六國破滅的原因就在「賂秦」。然後推出兩個分述論點,其一是六國中有些國家因為賂秦而自招滅亡,由此帶出第二段的重點;其二是「不賂者以賂者喪」,沒有賂秦的國家受賂秦國家拖累,由此帶出第三段的重點。總的來說,六國覆亡都是由「賂秦」而引起的。
第二段承接首段的第一個分述論點,帶出賂秦必亡的原因。一方面指出秦國從六國賂秦所得的土地,百倍於戰爭所得;另一方面指六國賂秦所失的土地,百倍於戰爭所失,兩相對比下,益見割地事秦的愚蠢。最後以蘇代「抱薪救火」之言作結,引證賂秦招致滅亡的看法言之有據。
第三段承接首段第二個分述論點,分析不賂秦的國家因賂秦的國家拖累而亡。齊國雖然沒有賂秦,但因為親附秦國,不和其餘五國結盟,所以最後亦難逃覆滅的厄運。燕、趙兩國對秦抗戰到底,可惜的是燕國太子丹錯用荊軻剌殺秦王,結果加快國家覆滅;而趙國因為信用讒臣,殺死良將李牧,最終亦為秦所滅。三國雖亡,但從三國的例子,可見不賂秦可以和秦國長時間抗衡。特別是燕趙兩國,作者認為燕趙兩國已盡力抵抗強秦,最後戰敗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從側面點出抗秦的效力。
第四段提出假設,假設六國君主做到「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即是從重賞和禮賢下士兩方面招攪人才,而非消極地為求自保,割地事秦以換取短暫和平,則秦國怎能輕易鯨吞天下!接着指出六國不應被秦國累積的威勢(「積威」)所脅迫。由此開啟下文,小國如此,治大國者更應如此,矛頭指向當時的統治者,得出「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的看法。
第五段承接第四段「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的看法,提出六國的國勢雖然不及秦國,假如不賂秦的話,仍然有可勝之道;以古證今,當今的北宋皇朝是統一大國,如不以歷史為鑑,妄想用利益討好外族以換取和平,這樣重蹈六國舊路,實在是非常不智。
全文重點分明,論證環環相扣,結構嚴謹,是史論中的上上之作。
技巧分析
《六國論》在寫作技巧和修辭技巧方面甚具特色,略說如下:
1.
佈局巧妙,環環相扣:如前文「內容分析」部分所述,首段開門見山,點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的中心論點,並用先破後立之法否定前人認為六國兵器不及秦國、戰略失誤的觀點,以確立「弊在賂秦」的中心論點。再進一步提出兩個分述論點,其一是六國中有些國家因為賂秦而自招滅亡,文章的第二段承接有關重點而來;其二是「不賂者以賂者喪」,沒有賂秦的國家受賂秦國家拖累,第三段承接有關重點而來。第四段從兩個分述論點中歸納出各國只要用重賞和禮賢下士兩方面招攬人才,不被秦國累積的威勢所脅迫,則有機會逆轉形勢。第五段承接第四段,用以古證今的寫法,暗示北宋皇朝若重蹈六國「賂秦」的覆轍,實在連六國也比不上。
文章從「弊在賂秦」的中心論點山發,論述環環相扣,重點分明,確是議論文的典範。
2.
開門見山,先破後立:如上所述,文章一開首已開門見山,點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然後否定前人認為六國滅亡是因為兵器不及秦和戰略失誤的觀點,以確立「弊在賂秦」的中心論點。開門見山,抓緊論述的中心點,收到一針見血之效。此外,駁斥前人的看法,另闢蹊徑,亦會增加讀者閱讀的趣味。
3.
論證手法,豐富多變:
全文的論證手法豐富多變,令文章的說服力增強,現略說如下:
I.
正反立論
「賂秦而力虧」是從正面立論,指出韓、魏、楚三國因為割地賂秦,令秦國實力不斷加強,而自身的實力則不斷削弱。燕、趙不賂秦,和秦國力抗到底,因此較後滅亡,從反面說明了不賂秦的好處。假如六國能再進一步,用土地封賞謀臣,禮待天下人才,合力抗秦,則歷史可能改寫。一正一反下,更能確立「弊在賂秦」的中心論點。
II.
舉例論證
文章運用大量史例以證明論點及增強文章的趣味:
Ø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說明齊國因親附秦國而滅亡。
Ø
「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說明燕國雖然盡力和秦對抗,但錯派荊軻刺秦王,結果加速滅亡。
Ø
「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說明趙國有實力和秦抗衡,可惜趙王誤信讒言,把良將李牧殺害,最終亦難逃滅亡的厄運。
通過三個史例,解釋了不賂秦三國滅亡的原因,進一步印證了「不賂者以賂者喪」的觀點。
除此之外,文章亦用了設例論證觀點:
Ø
作者假設韓、魏、楚三國不割地討好秦國,齊、燕、趙三國改變策略,六國一起堅決抗秦,得出的結論是勝負可能改寫。通過有關設例,從反面論證「弊在賂秦」這個中心論點。
III.
對比論證
秦國在六國割地中所獲取的土地,比戰爭中獲取的土地還要多;而六國割地給秦國所失去的土地,比戰爭中失去的還要多,兩者對比之下,可證明六國割地事秦的愚蠢,結果是助長了秦國不斷侵略的野心,由此而得出「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的結論。
IV.
引用論證
引用戰國時代蘇代的說話:「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證明割地事秦招致滅亡的論點,並非作者一家之言,而是古人早已有此看法,進一步加強文章的說服力。
4.
借古諷今,立意深刻:六國的形勢不如秦,但假如不割地賂秦的話,仍有戰勝秦國的機會,以古喻今,作者身處的大宋皇朝,海內混一,如再重蹈六國的舊路,則連六國也比不上。至於六國舊路是甚麼,證諸當時,北宋朝廷為換取和平,每年把大量歲幣贈送給遼、西夏兩國。由此可見,作者所暗示的主題不是昭然若揭嗎?就是宋朝絕不應討好遼、夏,而應和這些國家力抗到底!作者以古證今,確立主題,藉六國滅亡的原因讓讀者反省當時的外交策略。
5.
多變的修辭手法:
修辭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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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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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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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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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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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日:「六國互喪,率賂秦耶?」 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曰:「不賂者以賂者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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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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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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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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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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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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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以予人,如棄草芥。
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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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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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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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今日割亟城,明日割十城。
奉之彌繁,侵之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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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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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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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遺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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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句式上是對偶句,意思上則是相對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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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飾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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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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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以攻取之外……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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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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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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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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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論》系列完)
文:廖sir、二喬工作室(中文教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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