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 星期二

2023年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課外文言考材語譯(御史某)

 


【原文】

御史(1)某之伏法也,有問官白晝假寐,恍惚見之,驚問曰:「君有冤耶?」曰:「言官受賂鬻章奏(2),於法當誅,吾何冤?」曰:「不冤,何為來見我?」曰:「有憾(3)於君。」曰:「問官七八人,舊交如我者亦兩三人,何獨憾我?」曰:「我與君有宿隙,不過進取相軋耳,非不共戴天者也。我對簿(4)時,君雖引嫌不問,而陽陽有德色(5)﹔我獄成時,君雖虛詞慰藉,而隱隱含輕薄。是他人據法置我死,而君以修怨快我死也。患難之際,此最傷人心,吾安得不憾?」問官惶恐愧謝曰:「然則君將報我乎?」曰:「我死於法,安得報君?君居心如是,自非載福之道,亦無庸我報,特意有不平,使君知之耳。」語訖,若睡若醒,開目已失所在,案上殘茗尚微溫。後所親見其惘惘如失,陰叩之,乃具(6)道始末,喟然曰:「幸哉,我未下石也,其飲恨猶如是。曾子曰:『哀矜勿喜(7)。』不其然乎?」所親為人述之,亦喟然曰:「一有私心,雖當其罪猶不服,況不當其罪乎?」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三‧灤陽消夏錄三》

 

【注釋】

1.   御史:清代負責監察工作的官員。

2.   奏章:原指大臣向皇帝條陳的文書,但大臣的奏章(除非是密奏)一般都可抄閱,並無任何價值。譯者據文意推斷文中的奏章指朝廷機密。

3.   憾:本義為遺憾,譯文採用引申義,指對其有所不滿。

4.   對簿:簿,文狀,類近今天的起訴書。對簿指據文狀而審問,所以譯文將對簿譯為受審。

5.   陽陽有德色:洋洋自得。陽陽,通洋洋,指自得其樂的樣子,如《岳陽樓記》:「其喜洋洋者矣。」德色,沾沾自喜的神色。

6.   具:詳盡。

7.   哀矜勿喜:語出《論語子張》:「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哀矜勿喜。」意指在上位的人(統治者)失去了正道,人民就會違背正道而犯罪。執法者假如了解犯罪者的實情,應抱着憐憫之心去對待他們,切勿因為成功判刑而沾沾自喜。

編案:這句是全文最深奧之處,必須理解作者引用曾子的話的用意,才能確切理解故事的寓意。不過DSE考生可放心,考評局不會有如此高的要求,考生能推斷篇章的大意便能應付考評局的提問。

 

【語譯】

某御史犯法被判處死刑。有負責審理該案的官員,在白天閉目養神;迷糊之中見到了那位御史,便驚訝地問:「你覺得有冤屈嗎?」御史說:「我身為御史,收受賄賂,販賣朝廷機密,依法應當處死,還有什麼冤屈呢?」官員問:「既然沒有冤屈,為何來見我?」御史回答說:「我對你很不滿意。」官員說:「負責審理此案的官員有七八人,其中像我一樣和你有交情的也有兩三位,為什麼單單對我不滿呢?」御史說:「我和你一直有嫌隙,但只不過是為了晉升而互相排擠,並非甚麼深仇大恨。然而我受審時,你雖然避嫌沒有發問,但卻流露洋洋得意的神色;我定罪後,你雖然用門面的說話安慰我,卻暗地裏流露出幸災樂禍的語氣。別人是依據刑律處死我,而你卻因為舊怨而樂於看到我被處死。在患難之時,這是最令人傷心的,我怎能不感到不滿呢!」

負責審案的官員惶恐不安,慚愧地對御史謝罪,問:「那麼你要向我報復嗎?」御史回答道:「我觸犯刑律而死,怎會向你報復呢?你有這樣的居心,自然不能承受福祉,也用不着我來報復。()只是心中有所不滿,讓你知道罷了。」(御史)說完後,(官員)半睡半醒,睜開眼睛時(御史)已經失去蹤影,當時書桌上的剩茶還是微暖的。

後來負責審案官員的親人見他精神恍惚,若有所失,便私下問他,他才把夢裏的事情原委詳細說出來,歎息道:「幸好我沒有落井下石,(即使如此)他尚且這樣怨恨我。曾子說過:『(假如有人犯錯而定罪),應該真心誠意去憐憫他們,切勿沾沾自喜。』這不正是這樣麼!」官員的親人講述這件事時,也歎息道:「(負責審案的官員)一旦有了私心,即使判決正確犯人尚且不服氣,更何況判決不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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